近日,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《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提出以海上风电为重点,加快推进省管海域项目规模化开发,同步布局海上光伏、海洋能综合利用等领域,构建多元协同的海洋清洁能源体系,助力全省能源结构转型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《方案》将海上风电列为海洋清洁能源发展的核心抓手,强调“规模化开发”与“技术创新”双轮驱动。在技术层面,明确推广深远海大容量抗台风机组、远距离柔性直流输电、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等前沿技术应用,提升远海风电开发的效率与经济性;在发展路径上,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、海水制氢、观光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,实现海域立体空间集约利用,打造“风电+”复合型产业集群。
针对海上光伏,《方案》提出“稳妥有序推进”原则,要求开展海上光伏资源系统性摸查调查,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方案。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场区、电厂确权温排水区、长期闲置或废弃盐田等区域的海上光伏项目建设,并支持企业攻关海上光伏关键共性技术,破解复杂海况下的组件耐候性、阵列布局等技术瓶颈。
海洋能综合利用方面,《方案》明确加强波浪能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探索潮汐能、温差能与海上风电、光伏的互补开发模式。同时,支持在珠海万山等地布局建设海上综合能源平台(装置),集成风电、光伏、储能、制氢等功能,并试点建设“海上能源岛”,为深远海资源开发提供能源自给与补给支撑。
业内人士指出,广东作为海洋大省,拥有丰富的海上风能(技术可开发量超1亿千瓦)与太阳能资源,《方案》的出台将加速省管海域风电项目落地,预计到2027年全省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有望突破3000万千瓦,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产值超万亿元。下一步,相关部门将细化配套政策,强化用地用海保障,推动示范项目先行先试,为全国海洋清洁能源开发提供“广东样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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